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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教顯微鏡的使用方法
示教顯微鏡的使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驟:
一、準備工作
取用顯微鏡:右手握鏡臂,左手托鏡座,避免傾斜,將顯微鏡放置在堅固平穩的桌面上,略偏左(顯微鏡放在距實驗臺邊緣7厘米左右處),便于操作。
安裝目鏡和物鏡:確保目鏡和物鏡已正確安裝到顯微鏡上。
二、對光
轉動轉換器:使低倍物鏡對準通光孔,物鏡的前端與載物臺保持適當距離(一般為2厘米左右)。
調整光圈:用手指轉動遮光器(或片狀光圈),使一個較大的光圈對準通光孔。
調節反光鏡:左眼注視目鏡內(右眼睜開,便于同時畫圖或記錄),同時轉動反光鏡,使其朝向光源,直到通過目鏡能看到白亮的視野。
三、放置標本
放置玻片標本:將要觀察的玻片標本放在載物臺上,用壓片夾壓住,確保標本正對通光孔的中心。
四、低倍鏡觀察
下降鏡筒:用手轉動粗準焦螺旋,使鏡筒緩緩下降,同時兩眼從側面注視物鏡鏡頭,直到物鏡鏡頭與載物臺的玻片相距2~3mm時停止。
上升鏡筒:用左眼向目鏡內注視(注意右眼應該同時睜著),并逆時針轉動粗準焦螺旋,使鏡筒緩緩上升,直到看清物象為止。如果不清楚,可調節細準焦螺旋,使物像更加清晰。
五、高倍鏡觀察
找到物象:使用低倍鏡找到并觀察清楚物象后,將其調到視野的正中央。
轉換高倍鏡:轉動轉換器,換上高倍物鏡。換用高倍鏡后,視野內亮度可能會變暗,此時可以選用較大的光圈并使用反光鏡的凹面來增加亮度。
細調焦距:使用細準焦螺旋進行微調,使觀察到的物象更加清晰。
六、結束與清理
觀察繪圖:在觀察清楚后,可以進行繪圖或記錄觀察結果。
復原顯微鏡:實驗結束后,將顯微鏡復原到非工作狀態。具體步驟包括轉動轉換器,把兩個物鏡偏到兩旁,并將鏡筒緩緩下降到最低處;反光鏡豎直放置;最后把顯微鏡放進鏡箱里,送回原處。
清理桌面:清理實驗桌面,保持整潔。
通過以上步驟,可以正確地使用示教顯微鏡進行觀察實驗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使用過程中應遵守實驗室規則,注意安全和穩定操作。